港交所與GRI索引 港交所ESG內容索引2021 本《環境、社會及管治報告》遵守港交所主板上巿規則13.91條及《環境、社會及管治報告指引》的「不遵守就解釋」條文。部分可選關鍵績效指標亦已披露。 法定披露要求 披露位置 管治架構 ESR ESG 2025 發展藍圖 https://www.esr.com/en/corporate-governance/overview/# 報告原則 香港交易所上市規則附錄 27:環境、社會及管治報告指引 GRI 報告準則 ESG 數據摘要 報告範圍 遵守香港交易所上市規則附錄 27:環境、社會及管治報告指引 參考 GRI 報告標準 條文 披露位置 備註,如適用 層面A1:排放及廢棄物 政策與合規;KPI: A1.2、A1.4、A1.5 及A1.6 支柱2:物業組合:可持續及高效營運; 抵禦氣候變化的能力 ESG數據摘要 A1 (合規):2021 年未發現與普通氣體與溫室氣體排放、廢水排放和廢棄物排放,以及有害和無害 廢棄物的產生相關的重大違規或事件。 KPI A1.1/A1.2 (解釋):我們營運活動的固定和流動燃料消耗極少,因而沒有匯報。我們物業組合的 當地氣體和範圍1溫室氣體排放量極少,同樣亦未有匯報。 KPI A1.3 (解釋):我們營運活動所收集處置有害廢棄物極少,因而沒有匯報。 KPI A1.5 (解釋):我們將既有的能源消耗強度減少20%之目標作為排放量的替代指標。為實現這一 目標而採取的步驟已在本報告中披露。 KPI A1.6 (解釋):在施工期間,我們對侵蝕和沈積物進行了控制,以及實施了負責任的廢物管理, 以盡量減少對環境的影響。我們根據適用的管理規範和施工標準,開發我們投資組合中的所有 資產。大多數產生的危險廢物由租戶根據當地法律法規進行處理。在有害和無害廢棄物的處理方面 沒有發現重大違規行為。此外,ESR 產生的廢物並不重大,因此沒有在這方面設定減排目標。我們 會繼續專注於為能源和排放等重要方面設定目標。 層面A2:資源使用 政策;KPI:A2.1、A2.2及A2.3 支柱2:物業組合:可持續及高效營運 ESG數據摘要 KPI A2.4 (遵守)報告期內,我們在求取合適用水方面,未有遇到問題。 KPI A2.5 (解釋):我們營運活動所收集及處置的包裝材料極少,因而沒有匯報。 53 關於本報告 環境、社會及管治報告 20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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